第7章 泄露隐私(1/3)
时光荏苒,暮去朝来,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我的生活中发生了一点改变,那就是我和女朋友的情侣关系,终于“合法化”了,没错,我们去婚姻登记处申领了结婚证。“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虽然《诗经·邶风·击鼓》里的原意讲的是一同出生入死的士兵,翻译起来有些怪的。但是老实说,在领结婚证的那一瞬间之前在书里读过那么多山盟海誓的话,但我第一反应下意识想到的就是这四句。我真佩服第一位将这四句诗套用到夫妻身上的古人,真的太合适了。可惜我是一个生性腼腆又害羞的人,要我将这四句话讲出来,确实也是稍微有点难度啊。
有一天晚上,我和女朋友(不对,应该改称为妻子了)在家里无聊,各刷各的手机,突然她说有一条新闻是和我们单位有关的。
我看了一眼她手机上的新闻内容,是讲xx省xx市的某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借用工作便利,将某位公众人物的房产数据截屏用自己的手机拍了下来,并为了炫耀自己的“权利”将这个照片发给了自己的身边人,由于被拍摄信息的人属于公众人物,所以这张照片在当地疯传,很快就传到了媒体那里,也就有了现在这篇新闻报道。
妻子问我,一般出现这种问题,这个工作人员会被怎么处罚。
我说我觉得一个人如果犯了这种错误,如果说只是被单位开除已经是最轻的处罚了,如果对方如果想要起诉他,这种案子,一告一个准,肯定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妻子又问我,在工作中我不会犯这种错误吧。
我说我只关心粮食和蔬菜,没空关心那些八卦。
第二天,到了单位,果然同事们也都在讨论着这个事件,后来发现处理结果出来了,果不其然和我预想的一样,这个工作人员被开除了。不过好在对方高抬贵手,放了他一马,没有再追究他的其他责任。
然后就是下午下班之前,科长把我们中心所有人召集到一起开会,开会的内容不出意料就是关于信息安全的事情。简单来说,会议是有三项内容,第一是所有人都必须签署《涉密岗位信息安全承诺书》。第二是查询权限收紧了,之前是所有人都可以查询全省所有人的所有不动产登记簿,现在只有因为工作需要必须用到全省查询权限的同事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