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往事」

第三十三章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二)

上一页 简介 下一章

第三十三章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二)(5/5)

制度、整顿太学和在州郡广设学校。颁布贡举法,废除明经科,而进士科的考试则以经义和策论为主,增加法科。

11熙宁四年(1071年),颁布改革科举制度。

主要内容为废除以空洞的华而不实的诗赋词章取士的旧制,恢复以《春秋》,三传明经取士。

即要求考生联系当前实际采取参加经义策论的考试,这就把科举的立足点放在选拔具有经纶济世之志和真才实学的天平上,从而扩大了考选名额,使一大批新进之士取代反对改革的旧官。

同年秋,实行分上、中、下三班不同程度进行教学的太学三舍法制度。整顿太学,实行分上、中、下三班不同程度进行教学的太学三舍法制度。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太学生成绩优异者不经过科举考试可直接为官。提举经义局,修撰儒家经典,编纂《三经新义》。设置武学、医学、律学专科学校,培养专门人才。

王安石的这一改革,主要目的是纠正过去的缺陷,选拔一些通经术、明时务的人才为国家治理服务,以便由此选拔的人才能够更好的为变法服务。惟才用人,重视对中下级官员的提拔和任用,使许多低级官员和下层士大夫得到发挥才干的机会。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

相关推荐

东坡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