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1/2)
接下来几天,局势彻底一边倒。
首先是刑事方面。
周警官通知我,根据检测报告、血检结果和监控录像,公安机关已经对赵秀兰以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正式立案。
赵秀兰被取保候审。
保释金五万。
据说是林盛找人凑的。
林盛自己没有收入——他被辞退三个月了,账户又被法院冻结。
找谁凑的?
陈瑶。
调查公司传来的信息:陈瑶的银行卡在赵秀兰取保当天转出五万元。
好一家人。
民事方面,法院受理了我的离婚诉讼。
第一次庭前调解安排在两周后。
萧律师把证据清单给对方律师看了,对方当场沉默了三分钟。
然后只说了一句:“我回去跟当事人谈谈。”
林盛这边也没消停。
他通过各种渠道找我——微信、电话、短信、托人带话。
核心意思就一个:私了。
条件越来越好。
从“房子归你”到“所有财产归你”再到“要多少赔偿都行”。
我一概不回。
直到有一天他发了一条消息——
“你不让我见朵朵也行,但别把事情闹到公司那边。赵总那里我还有脸面。”
我看着这条消息,终于回了一个字。
“晚了。”
其实我没有故意通知他公司。
但这件事太炸了。
一个项目经理被辞退后谎称出差,实际躲在自家衣柜里两个多月监视老婆。
消息不知道从哪里传出去的。
可能是派出所,可能是法院,可能是林家亲戚里嘴不紧的某个人。
总之,盛远科技那边知道了。
赵总亲自给我打了电话。
“苏晚,林盛的事我听说了。”
他的声音听起来很尴尬。
“当初他说辞退后面子上过不去,求我对外说是调去上海。我以为就是打个掩护,不知道他在家里搞这些。”
“赵总,我不追究您的责任。”
“谢谢你理解。但这件事对公司影响太大了,我们内部也要处理。之前那份保密协议——关于他挪用资金的事,我们可能不再保密了。”
“那是您的决定。”
挂了电话,我把这个信息转达给了萧律师。
萧律师说:“如果他挪用公司资金的事被公开,那就不只是被辞退的问题。公司有权追诉,金额大的话涉嫌职务侵占罪。”
“他挪了多少?”
“据赵总说,大约十二万。”
十二万。
林盛在公司挪了十二万。
加上给陈瑶准备的那些开销——陈瑶名下那套公寓的水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