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凡之间」

第6章 抓捕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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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抓捕罪恶(3/4)

推敲。

登汉带领着队员们对案件进行了更加深入的调查。他们重新走访了案发现场,寻找可能被遗漏的线索。他们还对受害者的尸体进行了再次检验,希望能找到更多的证据。

在调查的过程中,登汉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他发现张明在案发当晚曾经给一个朋友打过电话,这个朋友可能知道一些关于案件的情况。登汉立刻找到了这个朋友,对他进行了询问。经过一番努力,这个朋友终于承认,他在案发当晚接到了张明的电话,张明在电话中向他透露了自己杀了人的事情。

登汉得到这个线索后,心中充满了喜悦。他知道,这个线索将成为案件的关键证据。他立刻将这个线索提交给了检察官,希望能在法庭上发挥重要作用。

终于,期待已久的法庭审判开始了。法庭上,刘辉首先发表了自己的辩护意见。他指出,警方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合法的情况,因此这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他还提出,证人的证言存在矛盾之处,不能证明张明就是凶手。

登汉作为警方的代表,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指出,警方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法律程序,证据是合法有效的。他还出示了新的证据,证明张明在案发当晚给朋友打过电话,向朋友透露了自己杀了人的事情。

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刘辉不断地提出质疑,试图推翻警方的证据。登汉则沉着应对,一一进行反驳。整个法庭气氛紧张,充满了火药味。

在辩论的过程中,刘辉还试图从张明的性格和心理状态入手,为他进行辩护。他指出,张明从小娇生惯养,养成了暴躁的脾气。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一个杀人凶手。他可能是在一时冲动之下做出了错误的行为,但他并不是故意杀人。登汉则反驳道,张明的暴躁脾气不能成为他杀人的借口。他指出,张明在案发当晚与受害者发生争吵后,失去了理智,拿起酒瓶砸向了受害者的头部。这是一种故意杀人的行为,不能因为他的性格和心理状态而从轻处罚。

经过几天的激烈辩论,法庭终于进入了最后的裁决阶段。法官开始对双方的证据进行审查,并听取了陪审团的意见。在审查证据的过程中,法官发现警方提供的证据确凿充分,能够证明张明就是凶手。而刘辉提出的质疑和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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