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图钱,总好过图人吧(1/4)
费洵从鼻尖上勾下墨镜,若有似无地扫了眼林予夏,笑道:
“被兔子啃的。”
林予夏一噎,嗑瓜子差点嗑到自己舌头。
郑斌问:“洵哥你不是喜欢养蜥蜴吗?啥时候开始养兔子了?”
费洵:“最近。”
傅成河:“神他妈被兔子啃的,兔子爱吃胡萝卜,要啃也不啃你那儿啊!”
费洵懒得跟傅成河嘴贫,照着那人椅子腿儿来了一脚,那人老实了。
他在离林予夏最远的位置坐下,如鱼入水般丝滑地融入这场熟人局。
这帮富二代们的聚餐永远是同一个节奏,吃了不到一小时饭,就变成了东一撮西一撮地斗酒。
林予夏左手边坐着沈砚和赵芷兰,对面坐着费洵,若不是roman在她右边,她真的一秒钟都待不下去了。
刚到国外的时候,林予夏一没朋友,二没钱,是热心的季如蔓一直默默向她伸出援手。
季家与林家一样,在国内的生意都做得很大,不同的是,季如蔓有一双疼爱她的父母。
但她身上看不到一丁点儿大小姐的骄纵脾气,相反,她一有空,就帮着林予夏一起打工。
隔三岔五闹一次衣服买错尺码、饭卡充错账号的乌龙。
其实林予夏都知道,那不过季如蔓在以一种不伤害她自尊的方式接济她。
除了沈砚,林予夏从别人那得到的善意少之又少。谁对她好一点,她能感念很久。
打工攒下的第一笔钱,她用来给季如蔓买了生日礼物;第一次用外语吵架,也是因为同学在背地里污蔑她唯一的朋友。
就这样,两人渐渐无话不谈。
季如蔓偶尔说起自己的家人,从她嘴里,林予夏能想象出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而林予夏能讲的,只有她的哥哥沈砚。
如果说,季如蔓步入包厢后,第一眼认出的人是林予夏,那第二眼认出的,就是林予夏口中念叨了四年的“哥哥”。
饭局上闹哄哄的,她跟林予夏凑一堆小声聊天:
“在国外那会儿就我就特好奇你哥长啥样,今晚一见……嗯……”
林予夏开玩笑:“一见怎么?一见如故?”
季如蔓:“……终于明白了你为啥对他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