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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狂热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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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狂热的价值(2/3)

际标准来算的,如果只在香港发展,身价都要缩水一半,猛士同样如此。

按照何雨柱的估算,元旦之前,唱片的出货量应该能达到一百万张,届时就可以拿到一千万美元左右的毛利润,再除去制作成本、宣传成本以及员工工资等等,净利润能达到百分之八十五,绝对是个奇迹。

就在何雨柱畅享着美好未来的时候,索尼香江办事处和华那香江分公司同时找上门了,索尼想要拿下《猛士狂热》的商业版权代理以及路灯下小女孩歌曲的产品代言(walkman产品系列),两者共同报价三百五十万美元。

何雨柱考虑了一下就同意了,商业版权目前以猛士的实力根本无法独立运作,所以承包出去是最好的选择,至于产品代言也没啥好纠结的,一首歌而已,卖给谁不是卖呢,能挣小本子的钱也是一种骄傲。

而华那主要是来谈合作的,他们看中了何雨柱的创作能力,想让他为华纳旗下的某位新人打造一张专辑,自从陈美令那张《永远是朋友》上市的时候,他们就开始关注何雨柱了,本来他们是想收编何雨柱的,可谁知道他突然和华星闹掰了,最后想联系他都联系不到,要不是前几天伦敦突然闹出个乌龙事件,华那都以为何雨柱退圈了。

现在他不声不响的给全世界放了一超级大卫星,再想收编他估计是不可能了,所以华那退而求其次,收编不成合作总行吧,价格随你开,我只要经典。

要是何雨柱还是独立音乐人的身份,倒是不介意给华纳写几首歌,权当交个朋友嘛,可如今他把自己的词曲创作版权代理都签给了猛士,这就比较麻烦了,除非是共同制作共同发行,不然没有哪一家公司会愿意把自己的歌曲让给别人,都是僧多粥少嘛。

再说同行业之间本来就是竞争关系,猛士没理由放着自己家的艺人不用而去成就竞争对手,这不符合公司利益嘛。

最终和华纳没有谈拢,他们表示回去考虑考虑,毕竟联合制作牵涉到太多问题,比如版权归谁、收益如何分配等等,在华纳眼中,猛士虽然做出了一点成绩,但目前还没资格与他们共享利益。

所以说,年轻人啊,加油努力吧,只要有了实力才有狂傲的资本。

几天后,亚州卫视在黄金档插播了《狂热》mv,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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