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未婚夫家后,我创飞黑心肝家人」

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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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2/2)

看来她兜里的钱又花不出去了。

算了,出门在外的,表现的机会还是留给男人吧!

男人嘛,都是爱面子的!

陆思年就跟叶三秋一起吃过三顿饭,但他对叶三秋的口味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

知道叶三秋喜欢吃肉,胃口也比一般人的要大,他点了三道肉菜,一道红烧排骨,一道辣椒炒肉片,一道四喜丸子,最后才点了一道自己喜欢吃的素菜——麻婆炒豆腐,还要了个鸡蛋汤,五碗米饭,其中三碗米饭是叶三秋的,两碗是他的。

以他的饭量,其实只要一碗米饭就够了,但他想着他媳妇儿一个女同志都能吃三碗,他一个大男人只吃一碗就显得他有些太弱了。

想到自己骑自行车的时候被媳妇儿嫌弃速度慢,又想起自己只吃一碗饭的饭量,陆思年就想起了他那动不动爱往卫生院跑的病秧子父亲。

老家伙好的优点是一点儿都没遗传给他,麻雀小的胃口倒是一点儿没保留的遗传给了他!

老家伙果然是偏心的。

同样是他的孩子,陆铭扬咋就没遗传他的麻雀胃!

心里又给老家伙记了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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