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4章(2/2)
检察院。
在建立检察院以后。
刑部仍然有调查案件,依律处置罪犯的权力。
甚至于,他们还可以审理案件。
可御史台却非常巧妙的把本来属于刑部的公诉权,转去了检察院!
这便意味着,刑部没法自行组织有关非亲告罪名的诉讼工作。
只有经过检察院调查,确定罪犯触及非亲告类罪名,并提出诉讼。
刑部才可以给这名罪犯罗列罪名!
这项变革直接令众人哑口无言。
因为户部当初提出对刑部设置限制。
就是以刑部的权力,极可能造成意外。
而这种意外,是没人负责的。
但其实,通常这种情况只会出现在非亲告罪上。
因为非亲告罪,是朝廷出面向罪犯提起诉讼。
所以如果出现问题,就是朝廷代表的公权力负责。
可亲告罪却不同。
因为亲告罪的性质,是诉讼个人。
因此,如果后来调查出是冤假错案。
那朝廷只用对原诉讼人判决诬告罪就可以解决问题。
这般变革,虽然局限了刑部的权利。
可也让刑部避免了一些风险。
当变革公布以后。
众法家大臣居然惊奇的发现。
自己虽然在这场战里损失了一部分权力。
可比起他们,户部损失的更多。
“可这又有何意义呢?”
内阁首辅曾黎的家中。
刑部侍郎周昆不满道:“在整个过程里,户部本质上的变化只是把儒家之前掌握的权力从右手换到左手。”
“但于我们法家而言,却是实实在在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