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2章(1/2)
余备诈骗案专案组成立了。
专案组成立的当天,便迎来了第一个投案自首的人——曹春。
曹春是余备诈骗案当中最关键的人。当初余备来山南投资,引进的人就是曹春。
余备用一百万不到的资金,便在山南圈了两百亩地。他将土地围了起来,在上面树了一块硕大无比的广告牌,写着“一路歌啤酒有限公司”。
余备的这块地很当眼,属于山南县的黄金地段。
只要进入山南县城,便远远地能看到这块气势恢宏的巨大招牌。
在余备土地购置费没有付清的前提下,曹春四处奔走,给余备争取到了国土使用权证和所有权证。
这两个证件,其实就是钱。
农商银行之所以敢贷款给余备,就是因为余备拿着这两个证给银行作了抵押。
银行方面只需要证件是真实的,并不过问这两个证件都是余备空手套白狼拿到手的。
余备一跑,国土局便第一个站出来,表示余备并没有付清土地购置费。因此,土地并不属于余备真正拥有。
国土局很快便出了公告,宣示余备手里拿着的证件作废。土地被国土局依法收回。
土地被收回去了,银行手里拿着的证件便成了真正的废纸。
曹春在余备购置土地,开发啤酒厂的事件当中,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他找关系,托人情,办下来两证。让余备轻而易举就从银行贷到了款。
曹春投案自首,将责任全部揽在自己身上,表示愿意接受任何处分。
曹春投案自首的第二天,陆天明便去见了他。
专案组设在公安局,但曹春不在专案组。
杨晨听说陆天明要见曹春,当即婉拒道:“陆县长,现在正是侦查阶段。按照规矩,当事人现在不宜见任何一个与案情无关的人。”
听到杨晨推脱,陆天明心里有些不爽了。
他淡淡说了一句,“我找他有话说。你安排一下。”
他没有给杨晨任何推脱的借口,他下命令一般的口吻,让杨晨心里不爽,却只能按他的要求去做。
杨晨带着陆天明,在城外的一座别墅一样的建筑里见到了曹春。
杨晨解释道:“我们把曹春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