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朗达玛灭佛(2/8)
过程中,苯教势力并未轻易退却,他们进行了顽强的抵抗。苯教作为吐蕃本土的宗教信仰,其影响力深远,与佛教的冲突在所难免。藏文史料《土观宗派源流》中记载了这段历史的细节:“至赤松德赞时,又迎请寂护大师,引起地方的恶神厉鬼等不悦,念青唐拉山神雷击红山宫,亚拉香波山神水淹旁塘,十二丹玛女神对人畜施放瘟疫。”这些记载虽然带有神话色彩,但反映了佛教传入过程中遭遇的激烈抵抗。
面对苯教的顽强抵抗,赤松德赞采取了针锋相对的措施。在公元771年(唐代宗大历六年),他颁布了政令,以国家意志的形式驱除苯教,大力弘扬佛教。这一举措正式宣布佛教为国教,标志着佛教在吐蕃的全面胜利。在那一天,赤松德赞站在宫殿之上,向天下宣布了他的决定,场面庄重而威严。他的声音坚定而有力,传遍了整个吐蕃大地,宣告了一个新时代的到来。从此,佛教在吐蕃的地位日益稳固,成为了主导宗教,而苯教的影响力逐渐式微,但仍然在民间保留了一定的信仰基础。
《贤者喜宴》一书记载了赤松德赞对苯教的决绝态度:“(赤松德赞)随即决定不得施行苯教,继而又将苯教书籍悉数投于河中,余者最后均以黑塔压之。”这一行为象征着佛教在吐蕃的彻底胜利,苯教的遗迹被有意抹去,为佛教的传播扫清了障碍。
与此同时,赤松德赞开始重用信佛的大臣,赐予他们“大金字告身”,使之位列众臣之首,成为了僧人大相(钵阐布),这一举措极大地提升了佛教在政治上的地位。在经济方面,赤松德赞对僧众给予了极大的优待,下令免除他们的纳税、军役、劳役,并以国家财政的力量供养寺院。
藏文史料《拔协》中对养僧制度有着详细的记载:“给佛教宗师每年青棵七十五克(藏制每克约等于28市斤),衣服九套,上好酥油一千一百两,乘马一匹,纸张四本,墨三锭和足够的食盐。……赐给寺院一百户属民,赐给每位僧人三户属民。”这些措施确保了僧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且享有极高的社会地位。
对于寺院的属民及僧众,官府无权干涉,权力完全授予僧人。吐蕃的寺院和僧人不仅由所属属民供养,政府还提供口粮和生活用品,使得僧人生活无忧,社会地位显赫。
赐给寺院的属民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