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集:晁XX商讨如何应对武敌讨薪(3/3)
有什么区别。要想把你应得的工钱要回来,我看是比登天都难。”
武敌说:“我就不相信,常言道明知山有虎,现在我是想着要偏向虎山行。”
这时武敌说:“现在看来,想要让大坝区劳动监察大队,替咱们要回这个工程款,那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所以我打算,要去大坝区人民法院,去起诉这个晁xx。”
韩国峰点点头说:“看来现在已经没有其他办法了。”
于是武敌拿出手机,就重新整理了一下起诉书:
民事起诉状
原告:武敌,男、汉族,1967年3月xx日生人,住江城市高新区深圳街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号码:xxxxxxxxxxx。
被告:江城市大坝区朱雀山经济开发区城友饭庄。
法定代表人:晁xx、男、汉族,住江城市大坝区城友饭庄院内。联系电话:xxxx。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江城市大坝区城友饭庄,支付拖欠原告的劳务费元。2:请求判令被告,江城市城友饭庄,立即给付劳动费利息损失,从2017年6月24日起,至给付完毕时止。(暂定12个月)按年息045计算。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
被告在2017年4月,给原告打电话,称其饭庄有8000多平方米的,地面砖和墙面砖,以及外墙砖要镶,要求原告找人,为其出劳务,事后双方进行了协商,当时约定日工和计件均可,于是武敌就带领韩国峰、和关印等人,从2017年4月末开始,进入江城市城友饭庄,先给其镶别墅外墙砖,之后便是新宾馆、养老院、食堂、别墅。进行施工。并按照被告要求,于2017年6月24日均工,此间原告共给被告,出据元,但是仍尚欠原告及工人劳务费元,之后原告一直给被告索要,所欠的工钱,而被告一直久拖不给,因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诉至贵院,请求贵院,支持原告诉求。
此致:
江城市大坝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武敌
2018年7月2日
要想知道后事如何,且听下集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