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割裂的灵魂(2/3)
在两个世界间不断的被割裂,在得到与失去之间不断来回,使自己筋疲力尽。
对于前世的记忆,刘天王就像一个符号一样,深深的刻在自己的脑海里。只要那个世界在,他就在。
如果有一台时光机,带你遇见十七岁时的自己,你会对那时的自己说什么呢?刘天王写这首歌的时候,同样是四十二岁。现在的自己和他一样,怀念着自己勇敢无畏的青春。年纪,岁月,仿佛只是一个词语,自己当时并没有什么感触。但经历过岁月的洗礼,才明白当初为之奋斗的一切,仿佛都有了意义一般。
然而经历之后,面对一切都可以变得坦然,就像歌词开始的一句话“十七岁那年不要脸,参加了挑战”,是啊,就算当时难以启齿的困境,被自己定义为“永远都不会和别人说的秘密”,都可以用一句“不要脸”来面对了。十七岁是个放肆的年纪,也是充满着未来的年纪。有的人安于现状,有的人则是努力奋斗。刘天王选择了后者,所以我们看到了一个绝地反击的故事。抱怨生活的人不会有好的机会,因为他觉得生活是痛苦的;欣然接受生活的人才是幸运的,因为他会去发现生活中无限的可能。勤奋的人终会被别人看见,就像刘天王,在二十九岁那年终于被认可,担当了电视剧的主演,从此一炮而红。
沈枫每次听到这首歌,仿佛也回到了自己的青葱岁月,似乎也跟着重新走了一遍自己的十七岁。十七岁的自己,还不懂的什么是爱,更不懂得什么是担当,但却知道了什么是喜欢。下课时,偷偷的塞给女孩子一张纸条,找借口一起上下学,参加集体活动,这些都是喜欢。而十七岁的恋爱,只是因为喜欢而已,不是因为你有房有车有存款,而是因为那天的你理了一个我喜欢的发型,穿了一件我喜欢的风格的衣服。隐约还记得,和她认识的时候,自己刚刚过了十七岁。
身后仍旧隐约的传来刘林昭的歌声:
”喜欢我别遮脸
任由途人发现
尽管唱
用心把这情绪歌声中渲染……”
走着走着,沈枫突然蹲下身子,失声痛哭起来。凌菲被吓得手足无措,她还没有见过沈枫这么失态的样子。但是凌菲知道,沈枫一定是触动了他最不忍割舍的东西,就像自己之前见过他哭的时候,那令自己都心碎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