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8章(2/2)
是结婚还是纳妾都必须要到地方官府的户房登记造册,凡是没有登记的一概算做是无媒苟合,以后有任何需要经过官府的地方,一概按照未婚处理。
也就是说,娶妻不经过登记等于没娶妻,嫁女不经过登记就等于没嫁过,官府不承认双方的婚姻事实,自然也就不会保护双方的权益。
比如说,张家男娶了李家女,双方没有在官府登记,等到双方过不下去了,张家男的聘礼和李家女的嫁妆都不受官府保护。
而且官府还要追究双方隐匿婚姻的罪名,要么罚钱要么鞭笞要么干脆就是流放,总之就是你想隐匿没问题,只要你敢承担后果就行。
至于说以前成婚的怎么办?
好办呀,直接去户房免费登记补证或者干脆就是赌人性和官府在隐匿婚姻方面的追查力度,赌赢了皆大欢喜,赌输了就只能怪自己命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