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2/2)
按三比一兑换。
何大清知道,这个人银券应该就是后来的人民币。
其实,收兑解放区旧货币的条例很早就开始研究制定了,只不过解放区因为也分南北,各地都有发行自己的钞券,很不统一。
既然奔着全国解放去的,自然就要开始着手整顿显得混乱的金融市场。
当时在西柏坡对北平局势了如指掌,针对矛盾突出的货币问题,于1948年12月30日就做出决定。
明确平津地区以人民银行券为本位币,冀南钞与东北券为辅币,照规定比价通用。
其他如晋察冀边币、长城券及北海币等一律不准进入两市区内使用,不论军民人等携有非通用货币,均须在人民银行兑换处照规定比价兑换人银券、冀钞或东北券。
对于具体方案也做出明确规定:冀南钞与东北券比价为1:10,即冀钞1元比东北券10元。
人民银行券与冀钞比价为1:100,与东北券比价为1:1000,与人银券1元比冀钞100元,比东北券1000元。
人银券比边币或长城券均为1:1000,人银券比北海币为1:100。边币比长城券或东北券均为1:1,北海币与冀钞为1:1,与东北券为1:10。
人银券其实在这个时候还属于新生的货币,就算动作再快,也没可能一个月时间里就印制出上亿的票券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