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原来我也怕死?(2/8)
墙就算结束。
即便主帅已经战殁,但还是有心怀抵抗的骑士组织起溃军,准备从雄鹰军身上讨回一点便宜。
错综复杂的街道,还有精心修筑的城堡,足以供守军节节抵抗,将来攻者拖入更深的泥潭。
可战况并没有向残存守军所期待的方向发展。
来袭的雄鹰军,似乎比他们还要熟悉城中布局。
重甲士兵稳步推进,轻装步兵穿插袭扰,十字弓手们登上屋顶,向抵抗守军倾泻着附魔弩箭。
天空中的风王更是每个守军的噩梦。
即便不使用天赋魔法,风王也是足以让人恐惧的魔兽。
它们带着风声俯冲而下,那吹息就让人站立不稳。
尖锐利爪钩穿守军们的肩膀、头颅,高高提起,然后在一阵哀嚎、怒骂或惊叫声中被从高空抛下。
当场摔成肉饼已经是最仁慈的死法。
他们之中有些会砸在自家人身上,双双殒命;有些会被散乱的兵器穿透,然后在冲击力下被撕成数截。
最惨的就是那些落在草垛、柴堆上的家伙。
冲击力被吸收了一部分、又没有被完全吸收,死不掉又动不了。
而似乎是由于平日风评不佳,每每这时,就会有许多10岁上下的孩子冲上来,对他们拳打脚踢、吐口水、砸石头。
让本就生不如死的他们愈发饱受折磨。
节节抵抗,换来的是节节败退。
城市中主要干道很快被肃清,而城主府也在风王扑击下迅速陷落。
当晚,雷文就入驻其中。
半夜时,战斗的声音基本停止。
第二天一早,雷文坐在本属于旺达的高背椅上,吃着早餐。
“吾主,大喜、大喜啊!”一位年轻的文书官推门走了进来。
这个看起来有些咋咋呼呼、满嘴“吾主”的年轻人名为胡厦。
他出身于蒙恩城商人世家,现年21岁,3年前进入格里菲斯综合学院就读,在学院时就有个外号叫“金闪闪”。
因为他左手戴了4枚纯金戒指。
若非在校期间就表现优秀,这个有些神经质的跳脱家伙,也不会成为雷文的文书官。
“最后一次警告,别以‘吾主’称呼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