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小家伙(1/3)
月色是朦胧的,可梁京雾那双手上的旧伤痕却狰狞到近乎骇人的地步。
林伽以前很迷他的手。
骨节分明,修长无暇,做什么都很蛊。
这是她和他重逢后,她第一次见到他摘下戒指和腕表的手。
和记忆里那双好看到像是工艺品的手完全不一样。
他左手的食指和中指多了两条又长又难看的疤。
右手腕部正中间的皮肤最触目惊心,被大火灼烧过的痕迹蜿蜒在上面,形成惊骇可怖的旧疤痕。
不敢想象他当时有多疼。
他从来没有提起过那场大火。
次次争执都只为了确认她有没有爱上别人。
而她却将他不停推开。
从来不肯听他好好说话,也从来都没有心疼过他。
没去想他为什么突然喜欢戴戒指,又为什么忽然换一只手戴腕表。
更没想过他那么讨厌麻烦的一个人为什么会一只手戴两块手表。
不是有了新习惯。
而是他连让她愧疚这件事都舍不得。
五脏六腑在那一刻刀扎般地疼。
眼泪一下子涌出来。
肩部哭到颤抖。
视线开始模糊。
那一刻她真的想死。
直至这时候,她才反应过来一件事。
一件让她悔不当初,也恨死自己的事。
梁京雾从来都没有真的恨过她。
那些爱恨荒诞,天塌地陷,全是他最隐晦的情。
在这座纸醉金迷的城市,真心是最荒谬的东西。
从来都只有他这么傻,说恨她的是她,最心软的也是他,分手后还帮前女友擦屁股的也只有他。
他从始至终都只有一个意思。
——所有的爱恨情仇都翻篇。
我们重新开始。
但她偏偏这时候才悟出这个意思。
眼泪跟决堤似地往下掉。
她死死地咬着自己的手背,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心里却无比绝望又无比悔恨。
她知道,在她的生命里,她再也不可能遇到像梁京雾这样能让她意乱情迷又刻骨铭心的男人了。
手背被自己咬出血,比伤口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