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越大,老子越大!」

第六百零七章:灵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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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七章:灵根(1/4)

夺舍。

就如同其字面意思所表达的那样。

这是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邪法。

一旦施展成功,施术者便能强行占据他人的身体,将被夺舍之人原本拥有的一切统统据为己有。

是的。

所有的一切!

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一个无辜的人正平静地生活着,突然间,一股强大而诡异的力量如暴风骤雨般袭来。

这股力量无视一切阻碍和反抗,蛮横地冲进了这个可怜人的身躯,并迅速掌控了他的意识、思维和行动能力……

被夺舍者,神魂覆灭,下场堪比灰飞烟灭。

从此以后,那个曾经鲜活独立的个体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存在。

舒英辉并不抗拒夺舍,反正他也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好人。

正所谓:人不狠,站不稳。

一将功成万骨枯。

从古至今,能混好的,能享福的,能游戏人生的……

不是猛人就是狠人!

至于老实人嘛,不予评论。

老实人,就老老实实的就行了。

话虽难听了些,但是舒英辉明白,这就是现实!

舒英辉离开了库房,至于收集旺财呕吐物的事儿,他随便找了两个市府的人就来干了。

反正也不是什么技术活儿。

而舒英辉,则是要开始寻找夺舍对象了。

对于此事儿,舒英辉有个原则。

那就是ql的人,不能动!

毕竟,他可是市长。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哪有在自家地盘上搞事儿的道理?

至于ql之外嘛,舒英辉就完全没有心理负担了。

对于夺舍对象,旺财也有些许要求:天赋要好,要有灵根,必须是公的!至于种族无所谓,哪怕不是人类,旺财也能接受。

而舒英辉同样也有要求:天赋要好,也要有灵根,必须是公的!

至于种族,舒英辉就有些挑剔了,那就是必须是人族!

他可不想变成那些动物或是精怪什么的。

夺舍有个弊端,那就是神魂与身躯无论融合得再好,也始终是有瑕疵的。

所以只能找天赋好的,取长补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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