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我带着大明走向昌盛」

第7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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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6章(3/3)

的借贷情况有了大致了解。

朝廷颁布了明确规定,对民间借贷的最高利息进行了严格限制。

还加大力度打击民间的高利贷行为。

《大明律》规定:“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止杖一百”。

意思是每个月的利息不能超过三分。

而且,总的利息不能超过本金。超过了就按坐赃罪处理。

为了推广国债,朱元璋还采取了行政手段的强制命令。

朱元璋下令,要求每个地方,上到布政司使下到州、县,所有官员都要大力宣传国债事宜,务必完成各自的任务。

没错,朱元璋采取了摊派的法子!

但这毕竟是第一次,所以任务不算太重,按照各地往年的税收水平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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