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3章 披着羊皮的狼,悍匪蒋英库(十一)(2/3)
在场啊。”
专案组的警察一摆手:“告诉你咋说就咋说,哪那么多废话,你们整个家族的成年人,现在都被抓起来了,家里就剩下几个小孩了,你要是承认了,他们就没事了,要不然孩子在家都饿死了。”
隋宏建听到这句话,整个人都崩溃了,他直到这时候才知道,自己家十六个成年人全部被捕,无论是男是女,就连年迈的父亲和刚好过来串门的妹妹都给抓了起来。
知道这些之后,这个坚强的东北汉子泪流满面,之前无论面对哪种酷刑,他都没掉过一滴眼泪,此刻他已经心灰意冷,信念彻底崩塌了,只能颤抖着双手,在认罪书上签了字。
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隋宏建的体重从240斤降到130斤,很难想象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也很难想象他是怎么扛过来的。
不过由于这起案件的水分太大,足足拖了两年时间,一直到1996年9月19号,肇东市法院才开庭审理此案。
结果法庭上隋家共请来了七名律师,他们一共提供了37份证据,每份证据都足以证明隋家兄弟没有作案时间,是被冤枉的。
由于证据确凿,并且证人众多,所以法院并没有当庭判决,接下来又是拖了将近一年,一直到1997年7月7号,才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结果这次还是一样,没办法进行判决,最后只能把此案上报给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27号,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出指导意见,将此案再次发回肇东法院重新审理。
肇东市人民法院拿回卷宗之后,对所有证据重新梳理了一遍,最后的处理方式简单粗暴,但凡是涉及到作证的证人,全部抓回来谈心。
谈心的过程必然是要上手段的,到了1998年10月10号,涉及此案的十个证人全部重新出具了证言。
1998年11月27号,肇东市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此案,虽然有了新的证言,但没想到隋家兄弟几人当庭翻供,四个人声泪俱下的控诉自己遭遇了刑讯逼供,并要求当场脱衣展示伤痕。
但是法院却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拒绝了几个人的请求,并与12月23号做出一审判决,隋宏建、和任树君犯故意杀人未遂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隋宏波和隋宏儒犯故意杀人未遂罪,各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