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六章 警察局(2/3)
付我的工具。
在不忍池畔,照子闭起眼睛,希望我亲吻她的时候,我没有亲吻她。或许这就是照子成为井原打击我的导火线。但是,真的会这样吗?
还有,井原为什么不杀我呢?他可以让我死,却只把我丢在高圆寺公园的长椅子上。
是因为他不想在五月三十一日以前,发生会引起警方注意的事端,所以我才能捡回一条命吗?那时他走入银座阴暗的小巷里,目的就是为了引我入壳,并且不管背后发生了什么激烈的争斗,都不回头看一下,以事下关己的态度,离开那里。
井原的目的会不会只是要让我丧失记忆?为的又是什么呢?或许,他本来只是想教训一下我,却无意中让我丧失记忆?
总之,现在我已经了解很多以前想不通的问题了。例如车子的问题。因为在遭受暴力殴打,失去记忆之前,我把自己的车子停在附近的停车区,难怪在高圆寺公园醒来时,会一直认为自己的车子就停在附近。这是潜意识的问题。
还有,找到墨田区九广的房子时,虽然在杂草丛生的院子地上,发现轮胎的痕迹,却看不到车子踪影,原因便是三月十七日的深夜,我开车到银座,并且把车子停放在停车区里了。那辆车子现在当然不会还在银座那里了,不是已经被拖吊到新桥或品川附近的警察局后院,就是已经被井原的保镖给处理掉了。可是,再怎么说我都是个杀人犯,不可能跑去警察局找车子。我曾经想去杉并警察局找车子,幸好没有去。
昨天晚上看完笔记簿的内容后,我小心地不被附近的邻居发现,蹑手蹑脚地回到竹林中的房子,在没有开灯的情况下,打开房子里的每一个抽屉,并且在最下面的抽屉里,找到一个装着三十万圆的信封。
心中暗自计算一下,果然符合我从山内的钱包里拿走的数字。我从山内的钱包里拿走的,是四十七万圆。而我在公园醒来时,身上皮夹里的钱是七万圆,钞票上的褐色污点,是血的痕迹。这是昨天晚上才想通的。买散弹枪的时候花了十万圆,再加上从抽屉里找出来的三十万,正好是四十七万。那一段时间的生活费,是我以前的积蓄,到了三月十七日这一天,正好用完。
笔记簿里除了用订书机订着的千贺子日记外,还有井原家的简单位置图,和从杂志上剪下来,摺成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