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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随手一戳就往外爆猛料的好骗阿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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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随手一戳就往外爆猛料的好骗阿尔(5/5)

所进行审理后确定。序审制度的确解决了法庭办事拖沓的毛病,警察彻底沦为检察官的附属,代价却是无数的冤假错案。雪上加霜,因为某两件性质极其恶劣的案子,如今正是“法律的黑暗时代”,想赢就必须提前假定对手绝对会使用阴谋诡计,以便做出相应的针对,长此以往,相关人员多以不择手段获胜为最高准绳,案件真相反而成为少有人关心的东西。

牙琉检事是难得的清流,可是连他也无法免俗,不得不预先假设被告律师是个会用下作手段帮人脱罪的家伙。受害者昨晚十点三十五还跟姐姐正常通话,疑犯十点五十被一个电话叫回公司仓库处理天花板漏水的问题,今天早上刚回公寓就接受了记者采访。或许是过于自信受害者不会挣脱绳索,又或者坚信犯罪痕迹自己已经全部清除干净,对方一直在镜头前喋喋不休,直到警察将其逮捕。

嫌犯没有时间对受害者进一步施害,这当然是不幸中的万幸,然而福祸相依,嫌犯被捕后坚称自己不知道受害者为何在自己的房间,狡辩是真正的犯人见势不妙栽赃嫁祸自己。

这当然是借口,却让案件陷入了尴尬的境地,因为前天嫌犯真的去楼下保安室报备过房门钥匙的丢失,存在外人利用钥匙潜入嫌犯房间的可能性。至于最关键的人证,那位受害者小姐,她先是猝不及防在以为绝对安全的家中遭人偷袭毒打,后被捆绑塞进黑漆漆的狭小衣柜关了一夜,救出来时精神完全崩溃了,根本无法与人对话,亲姐姐靠近都会尖叫痛哭。医生给她开了精神类药物,可谁也无法保证三天内她一定能恢复正常,给出被法庭认可有效的证词。再说,不到万不得已,牙琉检事也不想逼受害人站上法庭,在罪犯与无数人的审视下公开回忆噩梦的每一个细节。

牙琉响也微微收敛笑意,开庭最多拖到大后天……根据一罪不二审的原则,要是这次让嫌犯跑了,之后就再也无法用这项罪名起诉他;这孩子的证词注定成为证据链中最重要的一环,证人身份特殊,按照规定不能出庭作证,今天,今天一定要得到没有破绽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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