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3)
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告诉老江,这是江来目前最正确,也是唯一办法。
起码能给老江和自己争取一些准备时间,虽然他短时间内翻盘的机会微乎其微,但至少能让他做出一些安排和后手。
不管结果如何,肯定比被突击抓捕,然后秘密异地羁押好!
最不济,他也能留给自己留下一些翻盘的本钱。
实际上,如果给老江足够的时间,并且不限制他操作,他是有能力把这件事情摆平的。
但症结在于,没有一个真正有分量的人,能站出来为老江说话,为他争取转圜的时间和条件。
他那在担任地区领导的‘老战友’徐国庆?
可算了吧!他也是此事幕后推波助澜的黑手之一。
儿子简短的一段话,就像一条闪电,瞬间驱散了之前一直掩盖在江山眼前的迷雾。
也让江山很短时间内就捋清楚了整个事件的主要脉络,很清晰的明白了自己目前的处境。
那一瞬间,江来从父亲身上感受到一股从没见过的颓废之意。
正值当打之年的老江,身上突然就多出了许多暮气。
江山是个极重感情的人,老友的背刺让他非常失望。
“你徐伯伯是地区政法的主管领导,他什么都没告诉我,而且他和葛专员是干亲家。”
江山说话时,很是落寞。
事实上,如果没有姓徐的一直麻痹老爹,老爹断然不会如此后知后觉,直到事情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才察觉到异常。
要知道,这种经济犯罪,对于江山和他的江山集团来说,是完全可以提前规避掉风险的。
经济犯罪的罪名是否成立,最主要决定条件,就是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目的,是不是‘以占为己有为目的’。
如果所谓的“诈骗犯”不是‘以占为己有为目的’集资,且随时有能力退钱,那所谓的‘集资诈骗’自然就不成立。
以老江的实力,不说其他产业,单单江山集团和某铝集团合作在林清县铝矿的股份,就能把所谓“集资诈骗”的窟窿给填上。
可是老江早就被人盯上了,不管是铝矿股份,还是其他产业,都是别人早选定的目标。
当不管是敌是友都希望你倒下,继而瓜分你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