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中介(2/3)
需要办件窗口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会耽误一些买卖双方的时间。该印的复印件忘记了去印,也是一种常态化的事情,现在重新去印,又要浪费一些时间。
另外,由于他们不了解办件流程,极有可能出现他们没有告知买卖双方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导致在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的时候因为缺少要件,致使最终无法办理。
而遇到这个时候,有些内心良善的中介会承认是自己的错误,给买卖双方道歉,并根据窗口的要求,回去准备齐全材料再来办理。但是,有一些存心不良的中介,为了推卸自己的责任,会对于自己的错误避重就轻,引导买卖双方将失误归罪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不作为或者乱作为。并且故意的裹挟着买卖双方向办件窗口发难,大嚷大叫,大哭大闹,妄图以此逼迫不动产登记窗口在自己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
实际上这样做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登记中心是有登记规范要求有些不太重要的受理要件确实是允许容缺后补的,但是有些决定性的要件真的是缺了它确实没法办理业务。所以说如果说缺了有的要件,不用说,也可以先行办理手续。而另外的一些要件缺少了,即使在窗口外边撒泼打滚也是无济于事,办不了的还是办不了。
也可以这么说,中介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之中,必不可缺的一群人。我总觉得他们是如同桥梁一般的存在,连接了买卖双方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出现问题时,我们可以将问题先反馈给中介,再让中介用自己的表达方式来告知买卖双方,问题往往能够顺利解决。而有时候如果窗口直接告知买卖双方的时候,则有可能因为用词不当,造成不必要的误解,进而引起纠纷。有时我就会在想,中介是不是都学习过心理学啊,为什么同样的话,从他们嘴里说出来,买卖双方都可以勉强接受。但是,假如同样的话是从我们工作人员的嘴里说出来,则会令买卖双方,怒不可遏。假如真有一门课程叫做《购房心理学》,我必然愿意付费进修。
同时一些熟络的中介,我愿称之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志愿者”。他们会像志愿者一般,在大厅里帮助我们工作人员分担一部分工作任务。例如帮助办件群众填写表格、为群众解答问题、引导并维持大厅的秩序等等任务,为我们正常办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在我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