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则」

第322章 李文康绑架强奸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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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 李文康绑架强奸案(7)(2/5)

相符。”

刘天海:“反对!这只是公诉人的推测!被告人因为手头只剩下十万余元的现金,所以委托证人购买5瓶迷情水,是证人王劲龙为了后续再向他人兜售此物所以自行多购买!”

苏君雪冷静道:“52瓶迷情水于四月初运抵邯郸,证人王劲龙只需提供手机号就可提货,如果证人有兜售这批迷情水牟利的想法,会第一时间进行提货、兜售,只保留被告的五瓶即可,但证人没有,他一直原封不动地放着这52瓶迷情水,等待被告人领取。”

审判长示意法警提交公诉人补充的新证据。

苏君雪:“通过观察被告人银行卡的流水也可以看出被告人每次将账户内的资金用完,不到24小时的时间,就有一个开户行在邯郸的账户,往被告人账户转账大额资金,如此重复。根据警方的调查,这个账户,为被告人父母所聘请的财务人员的账户。我方申请传唤该证人出庭作证。”

审判长:“同意。”

很快有一个戴眼镜的男人走进法庭,在证人席入座。

苏君雪:“证人,请你向法庭介绍你自己。”

证人:“我叫黄勇,是郝尚来集团的财务经理。”

苏君雪:“你认识被告人吗?”

黄勇看一眼李文康:“认识,他是郝尚来集团董事长的儿子。”

苏君雪:“这三年时间,往被告人银行卡里转钱的人,是不是你?”

黄勇:“是的。”

苏君雪:“你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往被告人银行卡里转钱?”

黄勇:“他钱花光了,就会给我打电话,让我给他转钱。”

苏君雪:“被告人最后一次给你打电话,让你转钱,是什么时候?”

黄勇:“今年的2月14日。”

苏君雪脸色微变:“在今年的2月25日凌晨,被告人有没有给你打过电话,让你转钱给他?”

黄勇:“没有。”

苏君雪厉声道:“根据你手机号码的通话记录,被告人在2月25日凌晨1点17分,曾经与你通话11秒钟。而在这通电话前五分钟,他刚花完账户内最后十万元。根据以往你们的通话规律,他在银行卡余额不足时,便会立刻给你打电话,让你给他转钱。今年2月25日凌晨那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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