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 宣判(1/2)
经过漫长而严谨的审议程序,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最终一致通过了熊建林案合议庭所提交的审判意见。时间悄然流转,终于来到了公元2028年9月25日这一天,庄严肃穆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即将对备受瞩目的熊建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随着庭审时间的临近,参与此次案件审理的各方人员纷纷抵达法庭。在众人的目光聚焦下,被告人熊建林在数名威严的法警押送下缓缓步入法庭。他低垂着头,神色凝重,仿佛已经预感到接下来将要面对的严厉裁决。
待所有相关人员全部就位之后,正式开庭的时刻来临。审判长蓝盈莹身着黑色法官袍,端坐在审判席中央,她那锐利的眼神扫视全场,确保每一个细节都尽在掌握之中。在完成宣判前所必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后,审判长蓝盈莹深吸一口气,沉稳地开口道:“下面宣读判决书。”
话音刚落,一旁的书记员董沐瑶立即起身,清脆而响亮地喊道:“全体起立!”法庭内瞬间一片肃静,在场的所有人包括被告人熊建林在内,都不约而同地站起身来。此时的熊建林虽然身体被法警紧紧押着,但他的双腿却微微颤抖着,显示出内心难以掩饰的紧张与不安。
接下来审判长蓝盈莹宣判道:“被告人熊建林在庭审中虽然能如实供述犯罪的基本事实,但其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过程中,被害人并无持续反抗,而被告人熊建林在强奸未遂的情况下,为了进行报复和逃避法律制裁,杀害了被害人。且在关键证据的审理中,拒不吐实,百般狡辩,妄图避重就轻,属性质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坏,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款以及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熊建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收缴敲诈所得款项人民币八万一千三百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随后,蓝盈莹看向被告席上的熊建林,用清晰而洪亮的声音问道:“被告人熊建林,本庭刚刚宣读的判决书,你是否已经听清楚了?”
此时的熊建林在听到自己被判死刑的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