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祖左宗棠」

第351章:明乡与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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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章:明乡与中华(2/4)

财政和司法也类似,地方掌握权利,但最高财政由中央管制,御史负责监察运行。

军事则稍有特别,分为两个部分,一者从训练到作战都归属中央,归为国防军,一者则由地方负责训练,指挥与编制则归属国防军指挥和调整,在分类上则归为联邦警备军,例如102师即使如此,而这些师旅也无一例外都是采用“1xx”的编号,与国防军有所差别,不过联邦警备军并没有海空力量。

但是,与德意志帝国不同的是,各邦国在实际中的权利非常受限,只比中央直辖的省稍高一点,很多时候甚至还不如美国的州,究其原因,可以归为三个方面:

第一,左念微等人是抱着大中华国家的一统思想的,而俾斯麦等人则完全不是这样,大普鲁士与小德意志并不是一个东西,他们所进行的是普鲁士的扩张而非德意志的统一,直到一战与二战之后,在英法美苏的一系列阴差阳错的操作下,意外的帮德国人完成了小德意志的统一。

第二,在实际权利中,与德国相比,一直到如今,各部的议员在议会中都是没有权利的,他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在联邦中担任实权官员,也不能提出法案或者表决法案,一直到三十年代才有提案权,但依然没有表决权。

最后,则是力量的对比,普鲁士与各邦国和中华与各藩属的实力对比也完全不是一个层次。

除此之外,宪__法的影响也很大,1900年时全球也没有几个正儿八经的共和国,能够参考的只有美国和法国,而美国的体制并不受欢迎,法国才是共和的棋手。

于是,虽然左念微本人反对,但当时的主流意见依然是学习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1875宪_法》。

但三共的宪_法就是空壳,法兰西第三共和国诞生于普法战争战败,起源于镇压巴黎公社,能共和完全是因为保皇党内讧,只是为了维持共和国这个架子才有的这个法律。

在1877年的宪_法危机之后,三共的体制就彻底变成了依靠“惯例”运行的屎山代码了,拥有宪_法赋予权力的法国的总统变成了一个橡皮图章,而没有宪_法授权的总理却掌握了国家权力,甚至给予后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是议会内阁制国家”的普遍印象。

然而,三共的先天缺陷在中国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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