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财阀之崛起」

第255章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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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章 刑事案件(1/3)

副总裁布兰登·伯克先生向建浩展示了合同以及合同内容摘要。

主要内容

1合资企业法定资本为2000万美元,实收资本为1000万美元。允许实物投资。

2初始投资额为100万美元。双方签订合同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双方各出资50万美元现金。

3合资期限为20年。经双方同意,合资期限届满后,可以以书面形式签订专利许可协议。

4董事任期2年。合资企业的总裁可由任何一方任命。

5重大事项须由董事会决定。

建浩要求将合资公司命名为ghchemical,以便有效吸引中国和东南亚等亚洲市场,但lymondelldyeon没有接受。他们坚持以不同的方式命名合资企业,希望在合同中添加一份附录,说明合资企业的名称为dyeonkorean,并且在签订专利许可协议时可以更改公司名称。

建浩也重新考虑了合资企业的名称。

“dyeon韩国也可以。也许这样更好。dyeon在世界上是个知名品牌,可能有助于我们的销售。好吧,就叫dyeon韩国。”

“那么,您同意将合资公司命名为dyeon韩国吗?”

“我同意。不过,我想补充说明的是,在合资期间,dyeon不会在东亚地区再成立合资公司。”

“那这样呢?我们说,除非双方同意,否则不会在东亚地区再建立一家合资企业,而不是说绝对不可以。”

建浩笑着说:

“听起来不错。”

这时,坐在建浩旁边的金英镇律师在桌子底下踢了建浩的小腿,用韩语说:

“嘿,具建浩。你确定这是我们想要的吗?”

“别担心。如果以后确定有必要成立一家新的合资企业,dyeon和ghmobile可以一起合作。”

“哦,原来是这样……嗯,你还真是个商人。商人的思维和我这样的人确实不一样。真让人难以置信。”

建浩继续阅读附录,然后说:

“根据附录,ghmobile需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挑选3名工人并派他们参加为期1个月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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