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重振大明」

第100章 三权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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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三权分立(1/5)

连科举改制的事情都谈下来了,朱由检趁热打铁,任命袁可立担任明法科主考官。让他将明年开考明法科和明算科的消息放出去,定下考试范围。

袁可立接过任命,心中却有些苦笑。皇帝太看重也不完全是好事,现在他身上的工作太多了。既要负责兵部,还要协理三法司改制,甚至要主持大明第一次明法科考试,为以后的明法科考试定下章程——

这么多任务压下来,他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如何能忙过来?

只能期望皇帝没有什么新想法,再给自己加担子。

朱由检没提出什么新想法,但是就是旧想法,也够袁可立喝一壶。

在廷尉署的事情定下后,朱由检想到自己先前设想的卫尉寺地方机构,当即决定要同样定下来,名称就是卫尉署,和廷尉署只差一个字:

“司法有廷尉署,执法要有卫尉署,专门负责执法行动工作。”

“抓捕罪犯的脏活累活,不适合进士去干,就让卫尉寺选拔卫所军官去做。”

“以后地方的锦衣卫,也要在卫尉署兼职,方便地方配合。”

这个说法一出,袁可立脑海中一个想法闪过,终于知道皇帝为何要执意获得卫尉寺属官任命权,以及在地方建立廷尉署和卫尉署:

省有布政司,州府有衙署;省有提刑按察使司,州府有廷尉署;省有都指挥使司,如今基本被架空了,皇帝在省府州设立卫尉署。

这是要用卫尉署代替被架空的都指挥使司,在地方建立新的平衡。

地方三司之中,都指挥使司品级最高,高达正二品。但是和平年代的都指挥使有什么用?兵权早就被巡抚、兵备道瓜分了。如今的地方官员排序是巡抚、布政使、按察使,根本没有都指挥使的事儿。

相比空有正二品高品级的都司,卫尉署品级不高,但是所负责的执法工作,在和平年代明显权力更重。

所以,皇帝想用卫尉署,重新将地方权力三分,建立新的平衡!

『要阻止吗?』

『能阻止吗?』

扪心自问,袁可立苦笑着摇了摇头。

皇帝不惜让出卫尉寺卿和少卿的任命权,也要将卫尉寺置于朝廷、并且获得属官任命权,可见他对这件事的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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