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拼音的解释(2/3)
这是1906年春在上海举行的“帝国邮电联席会议”中,对中国地名的拉丁字母拼写法进行统一和规范,以翟理斯所编《华英字典》(1892)中的拉丁字母拼写法(即威翟方案)为依据并进行了调整。为了适应打电报的需要,会议决定不采用任何附加符号。
这种拼音系统被称为“邮政式拼音”,在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之后继续使用,成为20世纪上半叶西方国家拼写中国地名时最常用的系统。也就是说,邮政式拼音是在威妥玛拼音基础上进行修改的结果,但只用于地名的拼写。
1955年10月15日,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上印发给代表们六种拼音方案的草案,有四种是汉字笔划式的,一种是拉丁字母式的,一种是斯拉夫字母式的。会议之后,当时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玉章向上级报告,他说:民族形式方案搞了三年,难以得到大家都满意的设计,不如采用拉丁字母。上级同意采用拉丁字母,并在中央开会通过。
群众中也创制了不少的文字方案,寄到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统计资料,从1950年到1955年8月31日全国文字改革工作会议为止,寄来的方案有655个,从1955年8月31日到1958年2月汉语拼音方案公布为止,寄来的方案有1000多个,从1958年2月到1980年为止,寄来的方案有1667个。群众设计的各种各样的文字方案总共有3300多个。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批准《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秋季开始,《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小学生必修的课程进入全国小学的课堂。《汉语拼音方案》是拼写规范化普通话的一套拼音字母和拼写方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拼音方案。
这个方案吸取了以往各种拉丁字母式拼音方案,特别是国语罗马字和拉丁化新文字拼音方案的优点,它是我国三百多年拼音字母运动的结晶,是六十年来中国人民创造拼音方案经验的总结,比任何历史上一个拉丁字母式的拼音方案都更加完善和成熟。
汉语拼音用的是拉丁字母,又被称为罗马字母。
(拉丁字母)
拉丁字母渊源于希腊字母,但不是希腊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