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九章 蒸了一锅生馒头(3/5)
然是同意的,但是那个时候她已经不跟贺子溪说话了,心里同意但是嘴上什么都没说。
小胡人品不错,在玄凌眼里那是一个很有能力且正直无私的女人,她比玄凌大三岁,对玄凌像是对小妹咩一样照顾。
所以贺子溪跟小胡在一起共事,一定是最好的。
在小胡和李剑锋的极力劝说之下,贺子溪总算是同意了,不然贺子溪骨子里的执念就是在家炒股,不会出去找工作。
毕竟大企业里出来的人,他是受不了外面的苦的,更受不了各种管制。
所以这个时候贺子溪在家里坐了两年之后,还是出去打工了,因为小胡的公司在本地,但是经常在广州两地之间来回跑。
贺子溪学的是大车本,所以小胡让他负责管理,所以经常在两地之间穿梭,后来就固定在了广州,十天半个月回来一次。
这样也好了,没人在家里找孩子的事儿了,这也算是好事吧!
毕竟玄凌最担心还是孩子,只要贺子溪不打孩子,基本上就万事大吉了,她就能安稳的上班了。
婆婆公公不会打孩子,这一点玄凌还是放心的。
所以这个时候家里就是他们一家四口。
那天孩子也在家,正在卧室写作业,时间到了,玄凌就准备蒸馒头了。
期间婆婆一直絮絮叨叨,无奈之下玄凌将耳机塞进了耳朵里,虽然炫铃小时候发高烧的时候引起耳朵流脓,后来因为这些因素引起鼓膜大穿孔,听力一直不好。
但是即便是带上耳机,依旧能清清楚楚的听到婆婆唠叨着的话语。
她不是唠叨个一句两句就晚了,而是一个劲儿唠叨个没完没了,直到这件事的结束,这事儿搁在谁的身上能不发疯?
但是人在矮檐下,怎敢不低头?这是人家的房子,她只是一个借宿着。
虽然结婚之前贺子溪承诺的是,这个房子是他的,因为大哥二哥都有房子,所以当年他父母承诺这套房子就是他的。
然后还说结婚之后,他父母就回老家,跟大哥一起住。
正是因为这句话,玄凌才觉得结婚不用买房子,虽然是旧房子,但是看上去还挺温馨的,毕竟结婚买房那可是需要一大笔钱的,那个时候贺子溪已经没有了钱,钱在谈恋爱的时候已经全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