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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千禧年的后世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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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千禧年的后世之人(3/5)

在苦苦支撑。

虽说周易自信以自己脑子里那些应该是因为重生而高度清晰的记忆,靠抄袭未来天王天后们的经典曲目高低也能在华语乐坛上留下“千禧年乐坛诸神之一”的名声,但考虑到华纳给出的合同,他还是拒绝了。

还拒绝了两次。

他不想混到最后想拿回这些歌曲的版权还得去打一个又一个无休止的官司。

作为后世之人,他很清楚在遥远的未来,那些脍炙人口的歌曲版权到底能有多赚钱。看看周董jj那批人就知道了,光靠歌曲授权都能赚个盆满钵满。

反正他记忆里又不缺能赚钱的渠道,更没什么小目标一个亿的梦想。

两年后,也就是02年的世界杯,小西八以黑哨惊掉世界足坛一地下巴的黑幕成绩足够让他毫不费力地赚到一笔大钱。

到时候就是有钱、年轻,还能让爸妈提前二十年退休。

重活一世,有钱能保底潇洒生活,能让家人过上富裕生活不那么累就可以了。

反正他又不是做生意那块料。

能进娱乐圈用自己脑子里的记忆捞钱那是意外之喜,不能也没啥。

实在不行等以后彩铃时代来临,整一手《秋天不回来》、《该死的温柔》、《老鼠爱大米》等歌曲赚一笔。

反正如果要卖版权,这些歌曲的版权他卖起来那是一点都不心疼。

这是一种很古怪的心理。

周易曾经闲着蛋疼自我剖析了一下,从而对自己这种龌龊的心理得出了一个精准答案:双标。

他觉得自己大概是默认把记忆里那些还没出现的后世歌曲都当成了自己的了,当然,这特指那些足以化作封神台阶的金曲们。

让他来“卖”这些金曲版权,他会很心疼。

但如果是原作者创作出来了,为了出道而与音乐公司签约让出了版权,他就完全没有这种心理,反而会在听着歌的同时感慨一声歌手真牛逼,唱的真好听。

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他知道这些歌曲版权价值几何。

如果是他自己来“卖”,本能上会有一种在自己给自己割肉的错觉罢了。

原作者写出来“卖”的话,那没事,反正未来亏的绝对不是他,

双标嘛,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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