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 热爱文学的大学生(1/4)
不过嘛让你看看也无妨。
刘建军从黄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打开后交给方明华。
“你看看,怎么样?”
方明华接过稿子,看了看,不禁微微蹙眉。
是一首爱情诗歌。
现在是八十年代初,社会风气还比较保守,爱情这个词一般人羞于说出口。
但除了一类人——诗人。
这首诗就写的相当奔放,名字叫《告别爱情》:
还没来得及说再见
列车就已驶远
孤零零的站台
遥不可及的云天
还没来得及挥一挥手
就已水过三秋
茫茫人海哪是尽头
春花秋月不见问候
诗很长,整整两页。
但这水平
如果你寄到《萌芽》这样的杂志,估计或许能凑合,但这是《延河》啊。
曾经刊登过诗人闻捷、李季、贺敬之的诗歌,刊登过志鹃的《百合花》、吴强的《红日》、杨益言的《红岩》,柳青的《创业史》,杜朋成的《夜走灵官峡》更别说现在小荷才露尖尖角的陆遥、陈中时、贾平娃
怎么会刊登你这首诗
“刘建军同学,你这首诗恐怕不行。”方明华也不拐弯抹角直接说道。
“不行?!”刘建军再也忍不住讥讽道:“你一个看门的,懂什么诗歌?!”
卧槽。
难道你不知道宰相门前三品官?
哥好歹也是杂志社的门卫!
他也懒得回答,直接从登记簿上撕下一夜空白纸,又取下张宝华胸前的钢笔,刷刷写起来。
“你要干啥?”刘建军忍不住问道。
“写诗!”
没过一分钟,方明华将纸递给对方。
刘建军看了一看,顿时瞪大眼睛。
《春》
春水初生,
春林初盛,
春风十里,不如你
是很短,只有三行,同样是描写爱情,但远远胜过自己写的两页纸。
刘建军脸涨的顿时通红,看着方明华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这首就不敢递给张主编看,何况你写的?”方明华很和气的拍了拍他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