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父皇,我只想咸鱼一生」

第 558章 汉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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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58章 汉44(2/5)

常侍张防因诬陷忠臣虞诩,被刘保流放边疆,张防的党羽贾朗等六人也都被刘保处死或贬黜。永建二年(公元127年),中常侍高梵、张防与部分朝臣勾结的事情被察觉。

于是,刘保下令将勾结宦官的尚书尹就、郎姜述弃市(死刑),而宦官高梵、张防,及其党羽翟酺、高堂芝、张敦、杨凤、鲍就、张国皆抵罪。永和二年(公元137年),宦官黄龙、杨佗、孟叔、李建、张贤、史泛、王道、李元、李刚等“九侯”因与刘保乳母宋娥相互收受贿赂,均被遣至封地,削减四分之一的租税。

永和四年(公元139年),中常侍张逵、蘧政等宦官合谋诬陷贤臣梁商和贤宦曹腾、孟贲等人谋反,刘保完全不信,并谴责这些宦官善妒。于是张逵等宦官便假传圣旨行事,刘保大怒,当即下令逮捕张逵等宦官并将其全部处死。汉安元年(公元142年),刘保派出八使分行州郡,八使到达各州郡后,弹劾了许多宦官亲党,于是他们相互呼救,都没有成功。刘保毅然采纳吴雄、李固等人“八使所纠,宜急诛罚”的建议,严厉惩治宦官亲党的罪过。

平反冤案

刘保即位后,追感邓太后的恩训,怜悯邓骘无辜,便下诏恢复邓骘的宗亲的朝见。同时将汉安帝时被诬陷而死的太尉杨震平反昭雪,以礼改葬。减免刑罚阳嘉元年(公元132年)九月,刘保下诏各郡国以及中都官所关押的囚犯都减免死刑一等,并将削除户籍而逃亡在外的人赎为庶人。

经济废除赎罪金

刘保在位时,存在长吏、二千石官员让犯罪的百姓用钱赎罪的情况,当时被称为“义钱”,假托是为贫民储钱,实则借此贪污。刘保采纳虞诩的建议,严厉批评了州郡,从此禁止了犯人缴纳赎金的制度。

赈济贫民

阳嘉元年(公元132年)春正月,刘保下令赐予民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三级,爵位超过公乘。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一人五斛粟。阳嘉三年(公元134年)五月,刘保以连年大旱,下诏大赦天下,赐予八十岁以上的百姓一人一斛米、二十斤肉、五斗酒,九十岁以上的民众加赐二匹帛,三斤絮。

惩治贪腐

汉安元年(公元142年),刘保认识到有必要在地方上惩治贪腐,整肃纲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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