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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5 章 汉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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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5 章 汉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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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试官制度

由于汉代被察举孝廉者,不经考核就直接封官任职,便出现了良莠不齐的状况,于是建初元年(公元76年),刘炟制订了试官制度,规定:凡孝廉举荐入选者,先试以官职,合格者正式授职任用,不合格者淘汰。对孝悌品行特优而不宜试职者,有司另状上疏奏闻,是否任用由天子另行定夺处理。[]

禁除酷刑

刘炟在位期间,行宽厚之政,除去以往一人犯谋逆等大罪则亲属皆受牵连的禁令。

命罪人减刑迁到边境地区。禁用酷刑,以尚书陈宠之议,除刑罚残酷的条文五十余条。

注重选拔官吏,以得廉能之吏为政治清明的保证。

打击豪强地主兼并土地,采取优惠政策募民垦荒,鼓励人口增殖,减轻徭役赋税。

在经济上,盐铁官营。

建初六年(公元81年),刘炟为解决因不断对匈奴、西域用兵,国家用费不足的问题[],商议恢复盐铁官营制度,而大司农郑众“谏以为不可”,但汉章帝没有采纳郑众的建议,最终推行了盐铁官营,[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经济基础,使豪强势力难以凭借经营盐的收入与朝廷相抗衡。[]

平准均输

元和元年(公元84年),谷价昂贵,县官经费不足,朝廷很担忧。尚书张林进言说:“谷价之所以昂贵,是因为货币贬值的原因。可以停发货币,取布帛为租,以通天下的需求。盐是生活必需品,即使昂贵,人们也不得不买。官府可以自卖。同时应该收取交阯、益州市场贸易的利息,再度实行汉武帝时期的均输平准法。”刘炟认为这些提议对国家来说确实是便利了,于是就下诏施行。[]

颁布胎养令

元和二年(公元85年)正月,刘炟颁布胎养令:“今诸怀妊者,赐胎养谷人三斛,复其夫,勿算一岁,著以为令。”即给每位怀孕的妇女赐胎养谷三斛,其丈夫免除一年的赋税徭役,从而鼓励人口生育。[于是,东汉人口从汉明帝末年(公元75年)的3412万口,增长到了汉章帝末年(公元88年)的4335万口,12年内增长了923万口[。

文化上,

建初四年(公元79年)十一月,因经学家多分歧,刘炟召集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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