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5 章 汉32(4/4)
治国有方
建武中元二年二月戊戌日(公元57年3月29日[]),光武帝驾崩,刘庄继位,是为汉明帝。
刘庄登基后,继续奉行光武帝在位时期为巩固东汉统治而推行的各项政策。对于依仗权势,作威作福的外戚、大臣严加惩处。比如护羌校尉窦林系大司空窦融亲属,既是功臣子弟,又是外戚之家。
永平二年(公元59年),窦林以“欺君罔上、贪赃枉法”之罪下狱论死。刘庄以窦融管教子弟不严,数次下诏责罚,将窦融罢官。后来,刘庄之弟楚王刘英、广陵王刘荆、司徒虞延、司徒邢穆等都以有罪自杀;河东尹薛昭、司隶校尉王康、驸马都尉韩光等也都先后坐事论死。可见刘庄对于外戚、大臣以至宗室诸王控御极严,一旦犯法,从严治罪,决不因其官职高、地位亲近而加以宽贷。于是,群臣震恐,朝廷肃然。
刘庄还注意整顿吏治,对地方官吏进行严格的考察和黜陟。从慎重选举官吏着手,对吏治进行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