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孙贼(3/5)
朝学校出发,为什么拿着木棍,因为那个那个年代村里山外的山沟里面是有狼的,
虽然不多了,对独自单身走在野外的人也是有威胁的。拿着和他一样高的木棍,也算是对自己的一点点安慰,或者是木棍是带来的一丝丝的安全感。
在走上一个小时左右的路程以后,到达学校开始早上的学习,
书是老校长给别人推下来的,笔是在灶底下捡出来的碳,在一个小木板上比划着老师教的东西,他没有本子给老师交作业,而老师也没有问过他的作业,他就像是一个幽灵,游荡在班级里面。
这样的孙贼在学校是另类的,不合群的存在。在别的穷的孩子们也开始有了自己的书和笔。
可是孙贼的条件不允许,他到了9岁还没有见过一块钱是什么样子的,家中有限的几块钱都是奶奶每一年卖了省出来的粮食来换取的,这些钱奶奶会去大队里面的小卖铺买一些日用品,偶尔也会让给孙贼几分钱去买买盐巴什么。对于几毛钱来说,他买什么学习用具,都是奢侈的。
每天上完课了,手和脸都是黑的,摸得身上的衣服也发黑,还好,在那个年代,孩子们的身上都不算是很干净。
中午就着水龙头里的自来水,啃着发硬的馍馍。奶奶做的馍馍一次蒸一大锅,蒸好以后再晾干,没错,就是那种所谓的大馒头,一个完整的馒头比孙贼的脸还大。
吃的时候就切成片再回锅溜一下就能吃了,可是在学校没有这个条件,孙贼就只能就着学校免费的自来水慢慢的吞咽。别的小朋友带的可就比较好一些了,有菜有米,也有软化以后的夹着一些野菜的馍馍,至于肉夹馍这些的奢侈吃法,还没有出现在当时的农村。
毕竟在那个年代,肉食这种还是很少的大概在过年的时候才能见见荤腥
因为家中的琐碎事情比较多,每天下午放学,他要去捡柴,或者去田地边上挖野菜,晚上回去才会有晚饭吃。
煮一点野菜,撒一小勺盐,溜两片馍馍,一碗包谷珍,就是孙贼的晚餐,吃饱是不可能的,对于一个正在长个子的孩子来说,他每天晚上都是在饥饿中睡着的。
小学的老校长是个好人,知道他的情况,送给了他书,默许的学校中他的存在,更是在他在被欺负的时候充当了他人生中的一束耀